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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峄城区财政局落实惠企举措 促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2021年12月20日 09:29 来源:齐鲁网·闪电新闻打印

  2021年以来,枣庄市峄城区财政局立足政府采购领域监管职能,以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为抓手,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发展,聚焦“工业强区、产业兴区”目标任务,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促进企业发展的“软实力”,开展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暖企行动”。

  开展惠企走访“真真切切”。枣庄市峄城区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中心组织专人于11月份开始,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以“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发展”为主题的政府采购领域送政策、办实事、解难题活动,惠及企业200余家。制作《政府采购优化营商环境明白纸》,就中小微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优惠政策、政府采购数额标准及采购合同融资政策等梳理成“一张清单”,并深入企业进行实地宣传。通过此次走访活动,收集企业意见建议,提升了各类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热情。

  为企业减负“实实在在”。扎实推进电子交易平台建设,由供应商“跑来跑去”变“网来网去”。实现采购、招投标、评审等政府采购活动全流程电子化,大力减轻供应商投标成本,提升采购效率。精简证明事项材料,坚持应减尽减原则,合理简化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证明材料。实行“承诺+信用”即准入,供应商书面承诺符合资格条件且无纳税、社保等方面失信记录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着力减轻供应商资金压力,凡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规定采购人、代理机构不得收取投标保证金;在此基础之上,鼓励采购人免收履约或减收履约保证金,允许供应商以保函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切实降低供应商市场交易成本,减轻企业负担。

  落实惠企政策“踏踏实实”。 保障市场主体公平竞争,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明确采购人不得以所有制形式、组织结构、股权性质等,对供应商实行差别性待遇或歧视性待遇,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推行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搭建“银企”对接平台,以政府采购合同资金支付能力为信用,鼓励金融机构向中标企业提供融资服务。提高中小企业预留份额,要求预算单位预留2021年度政府采购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年度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70%。对适宜中小企业提供的货物和服务,鼓励各预算单位采取预留份额、价格扣除等多种方式,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鼓励预算单位工会购买扶贫产品,支持农产品生产企业,落实内部设有职工食堂的单位预留采购份额50余万元。

  开展采购业务“明明白白”。 全面推进采购意向公开,自6月份起,逐步推行预算单位采购意向公开制度,公开时间原则上不得晚于采购公告发布前30日。采购意向应做到清晰完整,方便供应商获取采购项目相关信息,提前做好投标前期准备。压实采购人主体责任,明确各采购人要从组织架构设置、采购预算编制及执行、采购业务开展、强化信息管理等4个方面,17个环节加强内控建设。通过标准化内控建设,压实各方主体责任,进一步提高采购效率,营造风清气正的采购体系。强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畅通投诉举报处理渠道,严肃处置串标围标、虚假和恶意投诉等行为。设置投诉窗口、投诉信箱,凡有投诉事项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启动投诉、举报调解机制,2021年调解处理投诉事项4起,引导采购人、代理机构、供应商之间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分歧,维护政府采购各当事人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审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在政府采购领域的监督优势,加强监管部门间的交流合作,实现横向信息数据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