歙县财政局:“三举措”加强政府采购管理
2021年06月02日 08:57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打印】
今年以来,歙县财政局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及时研究出台一系列加强政府采购管理的制度文件,明确采购人采购责任,开展采购设备款等专项清理,着力推动政府采购制度化、规范化、专业化。
强化主体责任。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的通知》,从合理编制采购需求、硬化采购预算约束、依法及时签订合同等八个方面对采购流程各环节提出工作要求和执行标准,要求各采购人明确岗位权限和责任,加强对确定采购需求、选择采购方式、公开采购信息等环节和过程的内部控制,逐步提高采购工作专业化水平。
促进公平竞争。研究制定《歙县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行为负面清单》,要求各采购人在政府采购工作中依法履职,严格执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保障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权,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开展专项清理。开展政府采购设备库、名录库、资格库专项清理,除小额零星采购适用的协议供货、定点采购外,对于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或者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采购项目,通过入围等方式设置的、作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资格条件的各类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等供应商库一律要求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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