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阳市财政局多举措推动政府采购迈上新台阶
2021年04月20日 13:26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打印】
近年来,溧阳市财政局全面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履行监管和指导政府采购工作职责,多举措助推政府采购工作效能、采购质量和监管水平提质增效,迈上新台阶。
一、上线“互联网+政府采购”,强化政府采购工作效能
我市自2020年起,全面实行政府采购线上交易管理,运用政府采购交易执行系统,实现了采购预算编制与执行的一体化衔接,采购单位政府采购预算、计划、信息发布、方式变更、合同备案等采购程序都在线上完成,简化审批程序,增强了政府采购的及时性。
二、落实政采信用承诺制,压实政府采购主体责任
全面贯彻落实《常州市财政局关于实施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度的通知》(常财购〔2020〕21号)文件精神,通过采购人、代理机构、评审专家、供应商等不同的政府采购参与主体签订信用承诺书等方式,压实政府采购主体责任,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廉政建设。
三、加强购买服务组织实施,拓宽政府购买服务范围
组织单位认真学习贯彻《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正确把握购买主体、承接主体和购买内容的具体要求,通过强化预算管理,加强绩效评价,规范服务实施和合同管理等环节,推动政府购买服务拓展到教育、医疗卫生、社会服务、公共设施管理、文化体育等各个领域,促进政府职能改变,改善公共服务供给。
四、强化政采监督机制,提升政府采购监管水平
建立政府采购管理监管部门协调机制。与纪检监察、审计部门的协调配合,通过开展座谈、联合督查等方式,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联动开展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出台代理机构督查方案,按照“统一标准、纵向联动、依法处理”的原则,抽调镇区财政业务骨干共同参与,组织开展代理机构执业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专家和代理机构违法违规问题依法处理处罚。
(作者:溧阳市财政局 芮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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