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深化政府采购改革打造更优营商环境
2020年11月18日 11:44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打印】
一、“互联网+”创新监管机制。整合设立政府采购执行交易系统,形成具有“常州特色”的全流程、全要素、全覆盖政府采购监管系统,强化监管效能,体现公平公正。全面涵盖政府采购各业务流程、各类模式,数据自动流转,环节无缝衔接,并设置42个监控预警点实现事前、事中、事后风险控制。纳入采购人、采购中心、投标供应商、评审专家、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等主体,覆盖全市集中采购机构和社会代理机构90余家,一个平台贯通降低交易成本。
二、“清单制”规范采购行为。制定采购人21条责任清单,以“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为主线,界定岗位职责,健全约束机制。实施采购人信用管理,规定19种严重失信行为和7种一般失信行为,以采购人信用“黑名单”和失信行为公示,有效约束内部权力运行。
三、“优惠包”支持中小企业。明确预留份额,2020年度政府采购预算中,预留本部门年度政府采购预算总额的30%以上面向中小企业实施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给予价格扣除,利用统一模板格式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6%—10%的价格扣除,体现政策倾斜。截至9月底,全市与中小微企业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金额占比达78.92%。
四、“减免法”节约采购成本。今年,政府采购中心和全市所有代理机构全面取消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全年预计减免投标保证金5041万元,有效降低供应商投标成本。出台政策鼓励采购人减免收取履约保证金,全年预计减免496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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