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政采脱贫地区农副产品政策实行“三不变”
2021年06月11日 09:47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 【打印】
根据这份《关于转发 <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等文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湖北省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政策在调整优化基础上继续实施。一是预留比例不变。各级预算单位继续按照不低于15%的比例预留年度农副产品采购份额,通过“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以下简称“832平台”)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二是优先引导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政策不变。各主管预算单位要做好统筹协调,按照积极稳妥的原则指导本部门所属单位遵循质优价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完成既定预留比例的基础上,鼓励更多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各级预算单位要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货款,不得无故拖欠。未完成支付或通过“832平台”以外其他渠道采购的,不计入本单位年度采购总额。三是优先鼓励工会组织实施购买脱贫地区农副产品行动不变。鼓励各级预算单位工会组织通过“832平台”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在继续落实职工集体福利支出限额标准的基础上,按照每人每年不超过500元的标准优先通过“832平台”采购农副产品。
《通知》要求,各级预算单位应在“832平台”分别开通管理账号和交易账号,于6月15日前填报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预留份额。省以下各有关部门对28个脱贫县供应商入驻“832平台”的认定和复核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个工作日。《通知》还对监督考核作出部署,明确将由五部门对本级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进行考核,省级进一步对市县加强考核,推动政策落实,确保见功见效。
(鄂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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