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提升公共数据产业化水平
2022年03月08日 09:33 来源: 【打印】
浙江人民政府发布《浙江省公共数据条例》(以下简称《数据条例》),明确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提升公共数据产业化水平,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同时废止浙江省人民政府发布的《浙江省公共数据和电子政务管理办法》。
在公共数据开放与利用方面,《数据条例》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协议合作等方式,支持利用公共数据创新产品、技术和服务,提升公共数据产业化水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通过产业政策引导、资金扶持、引入社会资本等方式,拓展公共数据开发利用场景。公共数据主管部门可以通过应用创新大赛、补助奖励、合作开发等方式,鼓励利用公共数据开展科学研究、产品开发、数据加工等活动。
关于公共数据平台,《数据条例》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使用财政资金的数字化项目管理机制,加强对数字化项目的统筹、整合和共享管理,避免重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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