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直机关2024年第一期批量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3年12月01日 17:58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中直机关2024年第一期批量集中采购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中直机关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3年12月01日 17:58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3年12月01日至2023年12月13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网站(www.zzcg.gov.cn) | ||
开标时间 | 2023年12月21日 14:30 | ||
开标地点 | 远程 | ||
预算金额 | ¥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刘冰 | ||
项目联系电话 | 010-82273229 | ||
采购单位 | 中直机关 | ||
采购单位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新风街1号院甲6号楼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10-82273229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 | ||
代理机构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新风街1号院甲6号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详见:http://www.zzcg.gov.cn/contact.jhtml |
中直机关2024年第一期批量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中直机关2024年第一期批量集中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通过互联网访问“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zzcg.gov.cn)登录框架协议采购系统,进入批量集中采购模块,免费获取招标文件,并于约定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ZC-AZB23127
项目名称: 中直机关2024年第一期批量集中采购项目
采购需求:
中直机关办公使用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打印机、空调机、复印机。本项目第一包核心产品:台式计算机配置三;第二包核心产品:便携式计算机配置三;第三包核心产品:打印机配置一(A4激光黑白双面);第四包核心产品:空调机分体变频壁挂机1.5P;第五包核心产品:复印机配置五(A3黑白复印机Ⅳ)。在各单一包的投标中,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本项目品牌相同是指同一制造商生产。采购标的、数量以及技术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部分。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履行期限以双方签订的具体合同为准,双方合同未明确约定的,适用民法典关于合同的履行有关规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
采购包2:不接受
采购包3:不接受
采购包4:不接受
采购包5:不接受
(2)中小企业政策:
采购包1:
本包为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包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采购包2:
本包为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包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采购包3:
本包为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包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采购包4:
本包为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包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采购包5:
本包为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包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依据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 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3)本项目所投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激光打印机、空调机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品目,投标人应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4)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的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无
采购包2:
无
采购包3:
无
采购包4:
无
采购包5: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2023年12月1日至2023年12月13日
方式:通过互联网访问“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zzcg.gov.cn)登录框架协议采购系统,进入批量集中采购模块,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未通过上述网站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联合体投标的应当由联合体代表下载招标文件。
售价:免费下载。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一)提交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提交时间:2023年12月1日至2023年12月21日(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提交方式:投标人使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的计算机通过互联网远程提交。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纸质文件以及其他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提交的投标文件。
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截至此时间未完成提交的投标文件予以退回,此后提交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二)开标方式和时间
本项目采取远程开标方式,请务必使用数字认证证书进行解密。
1. 开标方式:本项目采取远程开标方式,通过互联网远程在线操作完成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的解密、拆封、展示报价等并形成相应开标记录。所有已提交加密投标文件的投标人,须在开标前使用运行良好的计算机设备,通过互联网访问“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zzcg.gov.cn)登录框架协议采购系统中批量集中采购模块,在规定的解密期限内将投标文件解密成功,远程参与开标活动。
2.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21日14时30分,供应商应通过互联网在2023年12月21日14时30分至2023年12月21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内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操作。因采购中心信息系统故障无法在上述时间段进行解密操作的,待故障排除后,投标人根据系统提醒,在解密时间内继续进行解密。
3. 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须在“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网站”框架协议采购系统输入用户名和密码进行登录(参考“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网站”—“资料下载”-“中直机关框架协议采购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选中待解密的项目,在解密期限内使用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数字认证证书对所投项目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未在解密期限内解密成功的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通用部分有关规定处理。
4. 开封报价:若所有投标文件在解密截止时间前,已全部解密成功或解密截止时间已到,系统将自动开封该项目或该包所有解密成功的投标人的报价,并进行展示。投标人应于报价开封后10分钟内确认报价信息,如有疑问,可拨打项目评审联系电话,在报价开封后10分钟内未确认的,视为认可开标结果。投标人可在开标当日24时前登录系统,自行查看开标信息。
五、招标公告期限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特别提醒:
1.电子化采购说明。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采购系统为:框架协议采购系统,投标人通过互联网访问“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zzcg.gov.cn)登录框架协议采购系统。投标人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应当在“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网站”的“资料下载”栏目中下载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手册,并严格按照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2. 数字认证证书说明。投标人须使用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数字认证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开启解密等相关事宜,具体要求和操作程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部分。申请办理数字 认证证书的方式详见:https://help.bjca.cn/zzcg-ccgp/index.html。
投标人须在“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网站”的“资料下载”栏目中下载CA“互认助手”软件, 通过CA“互认助手”软件校验数字认证证书的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CA绑定。 使用数字认证证书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数据电文资料,均属于投标人真实意思表示,由投标人对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投标人应当加强数字认证证书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数字认证证书能够正常使用;投标人应当严格数字认证证书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3. 操作注意事项。投标人须在“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网站”的“资料下载”栏目中下载“投标(响应)客户端”软件,并使用该客户端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投标人可在“投标(响应)客户端”通过“环境检测”功能,对当前电脑环境以及CA“互认助手”进行检测,可在CA“互认助手”中对数字证书进行检测,避免因电脑环境或数字证书问题造成解密失败。
在解密过程中,当系统显示“解密中”时,投标文件尚未解密成功,此时请不要将数字证书从计算机USB接口中拔出或从框架协议采购系统中退出登录。
请投标人根据自身互联网网速和稳定性等多种因素,尽量提前登录框架协议采购系统,确保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开启解密等操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投标人应当自行准备适应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
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新风街1号院甲6号楼
联系人: 刘冰
联系电话: 010-82273229,010-82273253
系统技术咨询联系电话:010-82273206;010-82273235
质疑受理联系电话:010-82270326
项目评审联系电话:010-82272151
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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