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于田县某单位聘请法律顾问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4年01月26日 18:08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于田县某单位聘请法律顾问项目 | ||
品目 | 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咨询服务/法律咨询服务 | ||
采购单位 | 于田县某单位 | ||
行政区域 | 于田县 | 公告时间 | 2024年01月26日 18:08 |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 和田市玉都国际广场银座8楼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01月29日至2024年01月31日 每日上午:10:00 至 14:00 下午:16:00 至 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预算金额 | ¥3.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杜静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599601314 | ||
采购单位 | 于田县某单位 | ||
采购单位地址 | 于田县668县道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李先生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新疆世纪博远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和田市玉都国际广场银座8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杜静 15599601314 |
项目概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于田县某单位聘请法律顾问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和田市玉都国际广场银座8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2月02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JBY-2024YTXCG-001
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于田县某单位聘请法律顾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3.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聘请法律顾问(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有效经年检的三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
(2具有司法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
(3)具有近一年(2023)的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新成立公司不足一年的提供财务报表;
(4)提供近三个月完税证明和近三个月盖有社保局公章的保缴纳证明(社保缴纳证明中含法人或委托人的社保明细);
(5)法定代表人到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件, 授权委托人到场的需提供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6)未被“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a.gov.cn)、中国政 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 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网上自行打印后加盖公章);
(7)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大违法记录(承诺函原件);
(8)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需提供资格声明函)
(9)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满足《政府采购促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特别提示: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29日 至 2024年01月31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和田市玉都国际广场银座8楼
方式:可远程线上获取文件,须提供有效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及被授权人(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须加盖企业公章后以PDF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4664084@qq.com)、发送时须提供授权委托人联系电话,查验合格后,招标代理公司回复付款码,收到文件费后以电子邮件的形式交付招标文件。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2月02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和田市玉都国际广场银座8楼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2月02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和田市加米达路4号鸿源酒店后楼三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时请携带投标报名材料(此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9)全部内容)(加盖单位公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于田县某单位
地址:于田县668县道
联系方式:李先生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世纪博远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和田市玉都国际广场银座8楼
联系方式:杜静 1559960131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杜静
电 话: 1559960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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